54小说网

阅读记录  |   用户书架
上一章
目录 | 设置
下一页

第13页(1 / 2)

加入书签 | 推荐本书 | 问题反馈 |

('医生在进门时就跟她交代:“接下来一个星期很重要,如果一星期内生命体征能恢复稳定,命就保住了。”

一星期够我解决掉这件事吧?等我回来,你就醒了。

窗外的虫叫声好像永远不会停,金边其实并不坏,就是小虫子最讨厌。陈季琰俯下身,小心翼翼地把脸贴在叶嘉文的额头上。

救命之恩要怎么还啊。他还是个傻乎乎的小朋友呢,从来不知道开口要东西,更不像郑修齐那个老狐狸,会讨价还价跟她打拉锯战。他什么都不会,却会在生死关头毫不犹豫地冲上来,为她去死。

她埋怨似的轻声骂他:“笨蛋。”

作者有话要说:

好的我看真的没几个人在看大佬谈恋爱(但我写得好爽)

第7章

十八岁那年,索坤在暹粒的市场上帮哥哥看水果铺子。她有一张苹果般饱满的脸蛋,大眼睛,头发和眉毛一样黑而浓密,显示着少女旺盛的生命力。一个穿西装的男人在她那儿买了一个芒果,问她多少钱,她用蹩脚的中文说先生您是来旅行的么?如果明天也来我这儿买的话,这个芒果不收您的钱。

男人看了她一会儿,笑了,用柬语说:“我来做生意的。”

他丢下了五块钱,第二天又来了,对她说:“我要在这里开个酒店,你来帮我做事吧。”

这就是陈志兴。

他在这里买下一套别墅,作为在暹粒的住所,并为索坤留了一个房间。三年后,奢华的度假酒店建好了,还有配套的赌场和奢侈品商店,从欧美前来这个国家猎奇观赏吴哥窟的旅客们在此一掷千金,每年为永兴集团贡献巨额利润。

这份账单让陈志兴高兴极了,有天夜里两人躺在床上,他凑过来对她说:“索坤,你想不想要一个小孩?”

索坤知道他在金边有一个家,那个家里的人才是永兴的女主人,而她连姨太太也算不上,顶多是情妇。但她并不在意:如果不当陈志兴的情妇,她这辈子大概会听从哥哥的安排,嫁到隔壁村里去种水果,她生的孩子则将重复自己的命运。

二十三岁,她为陈志兴生下一个儿子,陈志兴给他取名叫季宁,不准她用柬语哄孩子,也不允许她给他取柬语小名。“他爸爸是中国人,他也是。”陈志兴徐徐吐出一个烟圈,“等长大了,柬语和英语一起学就行了。”

陈志兴的妻子在季宁两岁时去世,他们的女儿被千里迢迢从美国接回来送到父亲身边。次年,陈志兴第一次把索坤母子带到金边,想要让他们好好相处。那女孩当时十岁,被鸡蛋、牛奶和南加的阳光养成一只健康的小豹子,见到她就露出狰狞爪牙,把身边能砸的东西统统向她扔来。

陈志兴头痛得要死,安慰她:“她母亲刚去世,再等等。”
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A- 18 A+
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